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 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 哀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