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 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