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 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