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 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 其治大抵尽 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 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 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 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 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 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 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 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 至万馀级 ,及以法诛通饮食 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 人。数岁,乃 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 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 无可柰何 。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起 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 至小吏主者 皆死。其後 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 言。故盗贼浸多, 上下相为 匿,以文辞避法 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