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 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 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 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 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 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 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 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