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