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 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 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 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