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 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 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