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