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 得摇,骨肉不相任 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 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 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 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 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 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 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 饮食,择 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 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 ,是谓“易 ■”。法 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