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 ,必且能全道而 行督责之术者 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 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 徇其君矣。 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 主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