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 “郡国颇被 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 元,宽贷赋 ,而民不齐出於 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 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 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 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 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 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 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 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 ,及其家属 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