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 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 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