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 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 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 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尉下 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 。勃恐,不知置 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 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 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 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 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 受赐,尽以予薄昭 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 薄太后, 太后亦以 为无反事。文帝 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 ,曰:“ 绛侯绾皇 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 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 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 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