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 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 中雷被巧,乃召 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 误中太子。太子 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 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 ,欲以禁後 ,被遂亡至长安, 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 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 王后计欲无遣太子 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 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 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 敬。王以请相, 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 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 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 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 许公卿请,而 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 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 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 “淮南王安拥 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 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 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 其捕之,乃与太子 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 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 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 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 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 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