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 尝逋亡人、赘 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 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 逐匈奴。自榆中并 河以东,属之阴山, 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 阙、山、 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 不直者,筑 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