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 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