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八年,初,宣公爱夫人夷 姜,夷姜生子伋,以为太子,而令右公子傅之。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,未 入室,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,说 而自取之,更为太子取他女。宣公得齐女,生子寿、子朔,令左公子 傅之。太子伋母死 ,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恶 太子伋。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也,心恶太子,欲废之。及闻 其恶,大怒,乃使太子 伋於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,与太子白旄,而告 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。且行,子朔之兄寿,太子 异母弟也,知朔之 恶太子而君欲杀之,乃谓太子曰:“界盗见太子 白旄,即杀太子,太 子可毋行。”太子曰: “逆父命求生,不可。 ”遂行。寿见太子不止,扑盗其沧旄而先 驰至界。界盗见其验, 即杀之。寿已死,而太子 伋又至, 谓盗曰:“所当杀乃我也。”盗并杀太子伋,以报宣公。宣公乃 以子朔为太子。 十九年, 宣公卒,太子朔立 ,是为惠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