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 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 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 勃治之。 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 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 吏乃书牍背 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 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 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 之益封受赐 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 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 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 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 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 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 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 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