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 有五女,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女缇萦 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 ,虽欲改 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 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