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 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 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 於崔,崔杼许之 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 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 。成、彊杀 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 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 子诛之。”使 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 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 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 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