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 有五女,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 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 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 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