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 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 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 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 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 人生安乐, 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 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 反国,报劳臣,而怀 女德,窃为子羞 之。且不求 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 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 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 :“事不成,我 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 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