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 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 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 而不顾私; 设刀锯以禁 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 素,蒙怨 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 卬,安秦社稷, 利百姓,卒为 秦禽将破敌,攘 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 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 合,行不取苟容, 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 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 尽能而弗离,成功 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 君子以义死难,视 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 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 恨。何为不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