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 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 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 中并河以东 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 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 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 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 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