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 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