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