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