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 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