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 也。今犯法 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 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 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 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 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 不能导,又以不 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 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 ?朕未见其便,其 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 请奉诏书,除收 帑诸相坐律令。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