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 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 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 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 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 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 议定不死 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