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 督责之,则臣 不敢不竭能以徇 其主矣。此 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 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 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 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 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