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