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