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 子建立为王 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 反时,建颇 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 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 子旗以出 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 所说易王宠美人 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 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 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 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 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 既闻,汉公卿请捕 治建。天子 不忍,使大臣即 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 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