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 ”应侯知蔡泽 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 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 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 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 秦社稷, 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 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 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 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 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 绝亡,尽能而弗 离,成功而弗矜, 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 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 义死难,视死如归 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, 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