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 诸侯,入事秦, 因以瑕衅,以辅 始皇,卒成帝业,斯为三 公,可谓尊用矣。斯知 六之归,不务明政 以补主上之缺,持 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 !人皆以斯 极忠而被 五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 斯之功且 与周、召列矣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