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