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 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