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