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 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 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 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 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 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 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 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 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 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 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 有市籍者, 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 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