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