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 。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 。四年,至汧渭 之会。曰:“昔周 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 牢。十三年,初有 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 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 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 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 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 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