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 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