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 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 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无 有,皆仰县官。 异时算轺车 贾人缗钱皆有差 ,请算如 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 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 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 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 边骑士,轺 车以一算 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 占不悉,戍边一岁, 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 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 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