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 自以为人莫及,闻 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 时有欲从军者辄诣 京师,被即原奋击 匈奴。太 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 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 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 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 是时,淮南相怒 寿春丞留太 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 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 书告相,事下廷尉 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 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 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 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 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 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 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 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 。公卿请废 勿王,诏弗许 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 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 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 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 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 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 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 安来,为妄 妖言,言 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 汉廷治,有男,王 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