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朝。 赵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树而死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