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