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 :“法者,治之 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 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 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 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 。相坐坐收,所 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 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 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 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 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 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 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 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 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