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